關聯公告

貴陽農產品物流發(fā)展有限公司1#樓九~十三層酒店招租項目(延期)

2020-12-17
項目名稱:貴陽農產品物流發(fā)展有限公司1#樓九~十三層酒店招租項目(延期)
項目編號:GP-C-ZL-2020087(40)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披露表
信息披露日期:2020-12-17 至 2020-12-30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貴陽農產品物流發(fā)展有限公司1#樓九~十三層酒店招租項目(延期)
項目編號:GP-C-ZL-2020087(40)信息披露期限:2020.12.17-2020.12.30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貴陽農產品物流園北側,緊鄰貴鋼大道中段,交通便利,區(qū)位凸顯。同城大道、蘭海高速直達園區(qū),距主城區(qū)僅30分鐘車程,本次招租總面積為8551.55㎡,每個標的面積均為1710.31㎡。招租標的面積為建筑面積。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備注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是      □ 否     □ 未安裝
  ■ 是      □ 否     □ 未安裝
燃氣  □ 是      □ 否     □ 未安裝
電話  □ 是      □ 否     □ 未安裝
光纖  □ 是      □ 否     □ 未安裝
有線電視  □ 是      □ 否     □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水電費:根據國家水、電費定價加上貴陽農產品物流園公攤及損耗后執(zhí)行計價)。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狀出租。房屋由承租方自行裝修,不得破壞承重結構,不得破壞現有外立面裝修、綠化及停車場相關設施設備,并按照招租方有關要求執(zhí)行,退租前恢復原樣。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不準開展違法活動。
7.該處房產所占土地處于抵押狀態(tài)。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承租方性質■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2、承租方應當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未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
3、保證工程裝修質量,保證裝修安全,能夠與招租方精誠合作,遵守招租方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
資格條件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環(huán)境衛(wèi)生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安全生產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用途限制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10年
租金掛牌價   標的一(9層):410474.4元/年
標的二(10層):410474.4元/年
標的三(11層):410474.4元/年
標的四(12層):410474.4元/年
標的五(13層):410474.4元/年
給予3-6個月裝修期,裝修期內免租,每年遞增率5%(含裝修期)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先付租賃費,后使用原則
租賃押金3個月租金
交易保證金標的一(9層):80000元
標的二(10層):80000元
標的三(11層):80000元
標的四(12層):80000元
標的五(13層):80000元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其他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提供承租方應當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未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承諾書;4、保證工程裝修質量及安全性能的承諾書;5、意向承租方登記表,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 10_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終止信息披露。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項目聯系人:潘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