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lián)公告
貴陽林業(yè)產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2024年經營性資產招租(第二批)(延期)
2024-11-13
項目名稱:貴陽林業(yè)產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2024年經營性資產招租(第二批)(延期)
項目編號:GP-C-ZL-2024411(411)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標的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4-11-13 至 2024-11-19
標的清單 | |||||
序號 | 資產類型 | 標的 | 招租面積(㎡) | 招租底 (元/年) | 交易保證金(元) |
1 | 住房 | 百花大道12號12-9-7 | 43.89 | 6320.16 | 1300 |
2 | 住房 | 百花大道12號12-9-10 | 43.89 | 6320.16 | 1300 |
3 | 住房 | 百花大道12號12-9-11 | 40.59 | 5844.96 | 1200 |
4 | 住房 | 百花大道12號12-11-2 | 40.92 | 5892.48 | 1200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其他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是 □否 □未安裝 | |||
電 | ■是 □否 □未安裝 | ||||
燃氣 | □是 ■否 □未安裝 | ||||
電話 | □是 ■否 □未安裝 | ||||
光纖 | □是 ■否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是 ■否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資產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等經營活動,若在使用標的過程中發(fā)生違規(guī)、罰款等事宜均由承租方承擔,且我司有權終止合同。同時,經營項目一經確定,如需變更須書面報我司及相關 2.承租人若需設置廣告位、安裝遮雨棚、集裝箱等臨時建筑設施需經資產所有人同意; 3.承租人對租賃資產裝修時,需將裝修方案提交招租方審核,自行承擔一切費用,并嚴格按照招租方安全生產有關要求進行裝修; 4.承租人對租賃資產投入的裝修和建筑設施(包含但不限于水、電、燃氣、通訊、網絡、門、窗、扶手欄桿、遮雨棚等)合同到期后無償歸屬招租方; 5.若在合同履約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政府征收、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必須停止市場經營,合同自然終止,出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及任何經濟損失補償、賠償責任; 6.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提供詳細的經營計劃書、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及經營能力。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加工、生產、倉儲等 | 承租標的經營需合法合規(guī),若在使用標的過程中發(fā)生違規(guī)、罰款等事宜均由承租方承擔,且招租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經營項目一經確定,如需變更須書面報招租方及相關部門同意。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期為1年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
租金付款方式 | 房屋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在計租期起三個工作日內繳納首月租金,其他租金自上一屆滿前15日繳納下一屆租金。。 | ||||
租賃保證金 | 按一個月租金計算收取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等,以及承租方應當承擔的按交付標準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屬設施、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承租方。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承租方為法人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雷經理 聯(lián)系電話:0861-84702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