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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2024-09-04
項目名稱: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項目編號:GP-B-ZC-2024145(102)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GR2024GZ1000498至GR2024GZ1000499
轉讓底價: 詳見子標的信息
信息披露日期:2024-09-04 至 2024-09-18
資產包信息
項目名稱 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項目編號 2024082902156
公告起始日期 2024-09-04 公告截止日期 2024-09-18
公告周期 10個工作日 公布媒體名稱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云網(wǎng)站
標的所在地 貴州省貴陽市   貴州省貴陽市  標的類別 其他
資產描述 標的按現(xiàn)狀轉讓,意向受讓方現(xiàn)場踏勘自行判定。
是否網(wǎng)上報名
子標的信息
項目名稱: 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項目編號: 2024082902156
保證金總額: 102000
數(shù)據(jù)編號: BPLLR-00321
子標的信息
本表數(shù)據(jù)編號 監(jiān)測編號 標的名稱 預估數(shù)量 掛牌單價(萬元) 單位 掛牌價格(萬元) 評估價格(萬元) 賬面凈值(萬元) 保證金(萬元) 當前用途 房產面積(㎡) 資產類型 業(yè)務狀態(tài) 撤牌或摘牌時間 掛牌開始日期 掛牌結束日期 延牌執(zhí)行日期 是否摘牌 異常狀態(tài)
SUB2024082903786 GR2024GZ1000498 標的1(廢鐵)   0.210000   0.210000   10.00     其他     2024-09-04 2024-09-18   0  
SUB2024082903787 GR2024GZ1000499 標的2(廢鋁)   1.300000   1.300000   0.20     其他     2024-09-04 2024-09-18   0  
一、轉讓方簡況
項目名稱: 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項目編號: 2024082902156
ZRF-01909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注冊地(地址):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qū)養(yǎng)牛村花溪收費站應急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陳錫平
注冊資本:
2000.0000
萬元
人民幣
經濟類型: 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公司(企業(yè))
經營規(guī)模: 微型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91520100688413312Q
是否聯(lián)合轉讓:
內部決策情況: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筑環(huán)高總議【2024】30號
信息監(jiān)管
項目名稱 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項目編號 2024082902156
數(shù)據(jù)編號 XXJG-01935 機構屬地市編碼  
關聯(lián)轉讓方編號 ZRF-01909
國資監(jiān)管類型 地方
資產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省級國資委監(jiān)管
監(jiān)管機構屬地    
選擇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貴州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91520000214418664F
選擇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選擇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貴州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91520000214418664F
批準機構類型 其他
批準單位名稱 貴陽環(huán)城高速公路營運有限公司
決議類型 總經理辦公會議決議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貴陽環(huán)城高速公路營運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批準文號 筑環(huán)高總議【2024】30號
批準日期 2024-08-23
   
二、標的簡況
項目編號: 2024082902156 項目名稱: 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數(shù)據(jù)編號 PGXX-01667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 貴州博望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核準(備案)機構: 貴陽市城市發(fā)展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核準(備案)日期: 2024-08-16
評估基準日: 2024-06-06
賬面凈值(萬元) 賬面原值(萬元)
   
標的評估值:  萬元
標的單價評估值:  萬元
披露信息表
數(shù)據(jù)編號 PLXXB-01826
項目編號 2024082902156 項目名稱 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資產額度: 0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讓方報價形式為單價報價,實際重量以實物稱重為準。
2、本次轉讓的標的均以現(xiàn)場實物踏勘現(xiàn)狀為準。意向受讓方應在報名前,前往項目現(xiàn)場進行實地踏勘,并在現(xiàn)場踏勘時對轉讓方指認的標的進行驗核確認,認真了解標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相關事宜,同時需提供標的稱重場地地點及地磅檢測報告,簽署《現(xiàn)場踏勘表》(現(xiàn)場踏勘表需由意向受讓方與貴陽環(huán)城高速公路營運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意向受讓方須持《現(xiàn)場踏勘表》原件進行受讓申請,一經報名參與,視為已經現(xiàn)場查看與了解標的物相關信息,完全了解標的物的情況,并接受本次轉讓標的一切現(xiàn)狀等情況,請各意向受讓方謹慎參與報價。
3、受讓方實施拆解清運工作(含標的稱重產生的轉移)須按照經轉讓方確認的區(qū)域與范圍進行施工;現(xiàn)場拆解、處理、裝卸、運輸、垃圾清運、稱重及稱重產生的轉移、運輸?shù)荣M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在標的清運完畢后,要求達到場平地凈。合同簽訂起2個工作日內,受讓方與轉讓方自行約定時間到《現(xiàn)場踏勘表》中明確的稱重場地進行計量稱重(稱重、計量時,受讓方、轉讓方應各有2名及以上人員至現(xiàn)場確認并簽字)。
4、受讓方在整個處置和清運過程中(含標的稱重產生的轉移)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程操作、文明操作,對作業(yè)中發(fā)生的事故負全部責任,拆解清運、稱重轉移工作中不得損壞和帶走轉讓方其它物資,否則將承擔相應的賠償。
5、受讓方在交易合同簽訂當日內向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先行支付預付款在進行資產移交,預付款明細如下:標的1:42萬元;標的2:10萬元;以上預付款不含交納的保證金。受讓方在支付預付款后即可進行對應標的資產的裝運、稱重、運輸?shù)裙ぷ?,在實際稱重過程中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當稱重資產金額超過預付款時,需向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再次打入價款,才能拉貨。
6、產生的稅費按照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
7、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當日支付15萬元履約保證金至貴陽市城市發(fā)展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所有清運回收工作后一次性退還至受讓方賬戶。
8、轉讓標的的搬移由受讓方負責,轉讓標的的搬移產生的所有費用及搬移期間所引發(fā)的安全等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9、受讓方受讓本次標的后,若其中涉及危廢物物品、設備、電子產品等,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處置。如因處置不當造成的一切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0、本次轉讓標的有關信息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案文件。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價款支付方式:
圖片關鍵詞一次性支付圖片關鍵詞分期支付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1、本項目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可以對轉讓標的做盡職調查,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轉讓方會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受讓方需詳細閱讀有關備查資料。須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審慎的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數(shù)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退還標的或拒付價款。
2、受讓方按要求支付轉讓款項后,雙方即進行資產移交,資產一經移交,即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保管責任,同時應保證在資產移交之日起15日內將購買資產全部撤出轉讓方場地;
3、轉讓資產的搬移由受讓方負責,搬移期間所引發(fā)的安全等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受讓申請且交納保證金就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扣除受讓方或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即在轉讓底價基礎上進行自主報價: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c、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c、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d、競買人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e、在競價中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3)違反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
5、在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確定受讓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交易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6、受讓方按產權交易機構收費標準向產權交易機構交納服務費。
7、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預付款在交易合同簽訂當日內一次性打入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
保證金返還: 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最終受讓方的,所交納保證金自書面審核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
本次轉讓是否涉及抵押、擔保、查封、租賃、訴訟: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受讓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保證金設定 是否交納保證金:
保證金交納賬號: 2182010001201100013925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納金額: 見子表的信息清單
交納時間: 遞交意向受讓申請后交納,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交納方式:
圖片關鍵詞銀行轉賬圖片關鍵詞其它
保證金交納事項: 意向受讓方按標的轉讓公告的約定金額交納保證金至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轉讓底價受讓交易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經競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滿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A.不變更信息公告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掛牌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自主報價
信息公告期滿后若征集到兩個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網(wǎng)絡競價 
五、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現(xiàn)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擬將我方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內容在其網(wǎng)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的產權轉讓信息并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的相關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資料內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意向受讓方享有權力及應付義務
意向受讓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產權轉讓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轉讓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受讓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資產轉讓標的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七、附注: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交退有關須知
1.出現(xiàn)下列情形意向受讓方可申請退還保證金:
(1)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質性審查后未達到求購方條件或參加競價未能成功;
(2)國資監(jiān)管部門認為其他應退還保證金的行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讓方按規(guī)定繳納保證金后,不得隨意要求退還保證金。
2.當出現(xiàn)下列情形時,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為限,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對保證金做出不予退還的決定: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按未照項目信息披露內容參與后續(xù)交易的;
(3)進入網(wǎng)絡競價程序后,無競買人進行報價,導致本次網(wǎng)絡競價無效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
(5)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
(6)其他無故不配合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
(7)信息披露內容約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讓方通過獲取轉讓方或標的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9)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
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轉讓方、交易所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有過錯的意向受讓方進行追償。
3.本所作出不予退還保證金決定,該保證金由本所暫行保管,交易雙方對退還保證金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置,未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申請仲裁。
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是向仲裁委申請仲裁后,須將有關部門的受理意見以書面報至本所,本所將繼續(xù)保管該保證金,待產權持有人憑相關司法機構作出的生效裁決,并通過司法執(zhí)行程序向本所申請協(xié)助執(zhí)行裁決要求支付補償金時,我所將按照有效判決或裁定執(zhí)行。
在交易過程中,如出現(xiàn)以上情況,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將遵照本須知進行辦理。上述條款將在意向受讓方進行求購登記時予以書面告知。本所不對退還保證金的結果做出任何保證和承諾。
八、附注二: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網(wǎng)絡競價有關須知
 
其他附件:
九、交易所聯(lián)系信息
項目名稱: 環(huán)高公司一批廢鐵廢鋁轉讓 項目編號: 2024082902156
數(shù)據(jù)編號 LXR-01873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吳經理、何經理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0851-86793166
交易機構聯(lián)系地址: 貴陽市觀山湖區(qū)畢節(jié)路58號聯(lián)合廣場A座 交易機構網(wǎng)址: http://www.aijieba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