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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觀山湖區(qū)誠信路金陽文化商業(yè)步行街C區(qū)1層29號

2021-05-08
項目名稱:貴陽市觀山湖區(qū)誠信路金陽文化商業(yè)步行街C區(qū)1層29號
項目編號:GR2021GD0000500
掛牌價格: 147.593640 萬元
掛牌時間:2021-05-08 至 2021-06-03

原文鏈接:http://www.sotcbb.com/cn2019/articleDetails1.html?articleID=23567

轉讓底價: ¥ 147.593640 萬元     項目編號: GR2021GD0000500保證金: 30.000000萬元企業(yè)性質: 國資支付方式:銀行轉賬轉讓方:深圳華加日鋁業(yè)有限公司掛牌起止日期:2021-05-08 至 2021-06-03

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標的基本信息

標的名稱

貴陽市觀山湖區(qū)誠信路金陽文化商業(yè)步行街C區(qū)1層29號

轉讓底價(萬元)

147.59364

掛牌日期

2021-05-08

掛牌截止日期

2021-06-03

資產概述

貴陽市觀山湖區(qū)誠信路金陽文化商業(yè)步行街C區(qū)1層29號

房產具體信息

房產證號

黔(2016)觀山湖區(qū)不動產權第 0005897號

地址

貴陽市觀山湖區(qū)誠信路金陽文化商業(yè)步行街C區(qū)1層29號

建筑面積

57.03 平方米

建筑結構

鋼筋混凝土

建成時間


已用年限

  年

經度


緯度


目前用途

商業(yè)

規(guī)劃用途

商業(yè)、金融 、信息

其他說明

暫無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2021-05-08

掛牌公告期

20 個工作日

是否自動延牌

延牌規(guī)則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14)個周期

價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是(放棄或不涉及)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1、本次按現狀單項轉讓,房產未抵押,產權清晰。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到標的房產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門了解房產過戶等的相關規(guī)定、程序及手續(xù)。意向受讓方應實地查看房產現狀,房產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轉讓方給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積、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應以登記機關發(fā)證為準,不影響本次交易的成交價格。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及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在掛牌期內交納交易保證金,能嚴格按照掛牌公告的條件支付價款,并履行其他附隨義務。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及地方限購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向房產登記管理部門核實條件。因不符合限購條件,成交后無法辦理過戶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意向受讓方須接受轉讓方提供的《資產交易合同》文本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前述合同內容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在《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除已交納的保證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價款,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待其付清全部剩余交易價款后轉為交易價款。

5、有關因本次轉讓而產生的稅、費等費用按國家、省、市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各自承擔;轉讓方配合受讓方到相關登記機構辦理過戶手續(xù)。

6、標的資產交付日前的水費、電費及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物業(yè)維修金等由轉讓方負責,標的交付時,轉讓方負責結清相應費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關費用由受讓方自行解決,轉讓方不承擔上述費用。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也由受讓方自行解決。

7、意向受讓方遞交意向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對轉讓標的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資產的狀況、公告內容,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和風險:如因受讓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購房資格原因等)導致轉讓標的產權權屬過戶手續(xù)不能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資產交易合同》,收回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8、本次標的轉讓,具備購房資格的原租戶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具備購房資格的原租戶如需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須在掛牌期間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報名受讓手續(xù),并交納保證金,在場內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9、本次轉讓房產使用/租賃狀態(tài)見詳見《北京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2號A1905等9套房產明細表》,轉讓方按轉讓合同約定或現狀辦理房產移交手續(xù),轉讓方不負責清退租賃合同到期、終止或解除后仍占有場地的租戶,由受讓方自行清場。

10、東莞市駿豪商務中心商務樓20號20幢辦公1438現場實際房號為1758,東莞市駿豪商務中心商務樓20號20幢辦公1440現場實際房號為1760。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

下載【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xù)(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保證金金額詳見《北京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2號A1905等9套房產明細表》(以到賬為準)。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保證金予以沒收。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或誠意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名稱+資金用途”。

2.3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1695 0000 0001 40439

開戶行:華夏銀行深圳前海分行營業(yè)部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簽訂《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通過(網絡競價 ) 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5.受讓方須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名稱+資金用途”。

5.2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    號:3948 8010 0166 8866 6601 0002

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

6.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須承諾已知悉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并已自行確認完全符合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關購房政策規(guī)定而導致無法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適用于房產項目)

(2)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處置方案

組織交易方式

網絡競價

報價方式

多次報價

處置方案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受讓方資格條件

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不允許

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收取方案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300000.00元。

交納時間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交納方式

銀行轉賬

收款賬號

收款單位: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16950000000140439 開戶行:華夏銀行深圳前海分行營業(yè)部  轉賬備注:GR2021GD0000500+保證金

保證內容

本項目保證金的保證事項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產權轉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產權轉讓結算交易資金操作細則》執(zhí)行。

處置方法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產權轉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產權轉讓結算交易資金操作細則》執(zhí)行。 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guī)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 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按如下處置方式: (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 (2)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誠意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誠意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深圳華加日鋁業(yè)有限公司

轉讓方
基本情況

注冊地(住所)

深圳市南山區(qū)馬家龍工業(yè)區(qū)

法定代表人

張紹剛

注冊資本(萬元)

18,812.820000人民幣

經濟類型

國有控股企業(yè)

企業(yè)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91440300618815308G

經營規(guī)模

中型

內部決策情況

其他 董事會紀要

產權轉讓
行為批準
情況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ㄖ陛犑小⒆灾螀^(qū))級國資委監(jiān)管

監(jiān)管機構屬地

廣東省

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廣東省廣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單位名稱

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件類型

董事會決議

批準日期

2021-03-29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局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


經辦人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聯系人

朱先生、陳先生、張小姐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0755-8381033、0755-83690822、0755-86713474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zmq@sotcbb.com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區(qū)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深圳灣科技生態(tài)園10棟B座3樓


交易機構網址

www.sotcbb.com